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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送研究生课程成绩的相关规定及成绩单格式

作者:来源:更新日期:2020-01-11 02:26:16发布日期:2014-01-10 16:32:00本栏目内容由研究生部负责维护
   

关于报送研究生课程成绩的相关规定

 

一、授课教师应在每学期放假前将本学期的课程考试成绩交研究生部,特殊情况最迟在下一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交齐;主科成绩最少每学年度由各系部统一报送研究生部。

二、格式要求:成绩单上要有:课程名称、课程类别、学年度、学期、学号、姓名、成绩、授课教师的签字(参见附件)。

三、A4打印纸。

四、成绩单是记载学生成绩的重要依据,研究生部将建档保存。请不要用不洁、不规范的纸张作为成绩单交研究生部。

 

成绩单格式请见附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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